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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7日,省民政厅以鄂民政发[2009]75号《省民政厅关于武汉市黄陂区撤销蔡家榨镇和姚家集镇的批复》同意撤销黄陂区蔡家榨镇和姚家集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武汉市武昌青山洪山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鄂政函[2009]103号 2009年4月30日):同意将洪山区的东亭、姚家岭、向阳、余家湖、风光、三角路6个村的全部区域,烽火、团结、徐东、柴林头、余家头5个村的部分区域,约9.8平方公里划归武昌区管辖;将武昌区的新世纪、华电、省电、纺机、铁机5个社区的全部区域,理工水运、岳家嘴、列电3个社区的部分区域以及武昌区插花在洪山区的11家企业所在区域,约3.6平方公里划归洪山区管辖。同意将洪山区的东兴洲、芦咀、火官、五一、红胜、同兴、群力、努力、胜强、武东、贾岭、五星12个村的全部区域,柴林头、余家头、大洲、东方红、厂前、北洋桥 6个村的部分区域,光明、武东2个社区的全部区域,约22.6平方公里划归青山区管辖。
2009年8月17日,经湖北省政府批准,兴山县高阳镇更名为昭君镇。高阳镇属移民迁建集镇,是西汉明妃王昭君的出生地,建镇于北宋端拱二年 (公元989年)是兴山县原县城所在地。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随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鄂政函[2009]107号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随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调整随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9]35号)精神,现就调整随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随州市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一)撤销随州市曾都区。
(二)设立新的随州市曾都区。将原曾都区的东城、西城、南郊、北郊4个街道,万店、淅河、何店、洛阳、府河5个镇划归新设曾都区管辖。曾都区人民政府驻烈山大道。
(三)设立随县。将原曾都区的厉山、高城、殷店、草店、小林、淮河、万和、吴山、唐县、尚市、新街、安居、澴潭、洪山、长岗、三里岗、柳林、均川、万福19个镇划归随县管辖。随县人民政府驻厉山镇。
二、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由你市自行调剂解决。
三、科学编制曾都区和随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区县功能定位,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健康发展。
四、随县县城建设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遵守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和地方土地利用规划,不准滥占耕地。建设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行政区划调整是一件大事,请你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特别要做好稳定工作,保证行政区划调整顺利进行。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神农架林区撤销新华乡设立新华镇的批复(鄂民政发[2009]2号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新华乡设置新华镇的请示》(神林政文[2008]112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神农架林区撤销新华乡,设立新华镇,以原新华乡的行政区域为新华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樟树坪。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秭归县撤销周坪乡设立九畹溪镇的批复(鄂民政发[2009]1号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
宜昌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周坪乡设立九畹溪镇的请示》(宜昌政文[2008]81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秭归县撤销周坪乡,设立九畹溪镇,以原周坪乡的行政区域为九畹溪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周坪。 |